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分别是指哪三类?

淘资质 2018-11-20 浏览量:759
  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分别是指哪三类?建企依法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,配备安管人员,安管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,此三类就是建筑企业的三类人员。三类人员具体是做什么的呢,小编帮你们搞清楚了。
三类人员
 企业主要负责人
  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,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、奖惩措施,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。
  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,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,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。
  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,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。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,应当责令其改正,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。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。
  项目负责人
  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,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,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,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;发生事故时,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。
 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
  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,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,应当立即处理;不能处理的,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。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。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。
  这三类人员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,还有什么建筑上不懂的问题,欢迎咨询淘资质,小编将竭诚为您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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